公告详情版权归中国警察网法院公告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当事人:李先文、刘佳华
李先文、刘佳华:本院已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诉被告李先文、刘佳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去向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桂0502民初8815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证据、应诉通知书(含审判程序告知、答辩权利告知、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告知、举证事项告知)、廉政监督卡、申请审判委员会委会回避权利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西]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1-08
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