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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崔小炯

崔小炯:本院受理原告重庆万裕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崔小炯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渝0113民初23956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第24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与判决。

[重庆]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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