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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谢夹夹、谢庆见、和存芝、李浩然

谢夹夹、谢庆见、和存芝、李浩然:本院受理原告闫旭臣与被告谢夹夹、谢庆见、和存芝、李浩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5)豫1628民初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节,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后顺延15日内为答辩和举证期限,并定于2025年3月18 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河南]鹿邑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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